臺北市立興雅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99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依據99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辦理

二、招生對象:

民國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為5足歲之幼兒;民國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為4足歲之幼兒,但以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

三、入園資格:

第1階段:居住本學區年滿5足歲幼兒。

第2階段:尚有缺額才須辦理第2階段招生作業,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年滿5足歲、4足歲之幼兒;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

四、招生登記時間:

    1、優先入園登記辦理99.5.26(星期三)(如有超額以5歲幼兒優先錄取,4歲幼兒公開抽籤,並公告招生登記結果)。

    21階段招生登記-99.5.27(星期四)辦理一般入園幼兒登記截止後,如有超額,隨即公開抽籤,並公告招生登記結果。

    399.5.31(星期一)尚有缺額時須辦理一般入園幼兒第2階段招生(招收5足歲、4足歲幼兒),滿5足歲幼兒,按登記順序優先遞補。

五、申請登記費用:每名新臺幣100

六、 優先入園資格及查驗證件:

(一)優先入園資格及查驗證件:

登記日期:自99526(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辦理登記(逾時即喪失優先入園資格)。

優先入園資格

查驗證件

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子女

戶口名簿正本及該校人事室提供之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家庭之直系子女

戶口名簿正本及低收入戶卡

中低收入戶或危機家庭之適齡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領有本市社會局當年度核定之「育兒補助」證明文件正本或「危機家庭-托育補助」證明文件正本或區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身份證明正本

父或母為中、重度身心障礙之直系子女

戶口名簿正本及身心障礙手冊

原住民身分之適齡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

身心障礙之適齡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鑑定委員會-安置通知書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之直系子女

戶口名簿正本及社政單位當年認定之證明文件

特殊境遇之原住民婦女之直系子女

戶口名簿正本及原民會核准之證明文件

三胞胎以上家庭之年滿5足歲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

父或母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年滿5足歲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戶籍謄本

2胎(含)以上之年滿5足歲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戶籍謄本

身心障礙幼兒之適齡兄弟姐妹

戶口名簿正本及身心障礙幼兒的安置通知書

(二)一般入園:須查驗戶口名簿正本。

辦理登記時間是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額滿須抽籤時於下午4時30分辦理公開抽籤,並公告招生登記結果。

登記限制:每位幼兒每階段以登記1園為限,若已於優先入園或第1階段錄取者,非經切結放棄,不得登記第2階段,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如有未盡事宜  歡迎來電相詢

附幼專線:27698786分機11〜15

                             

             

                   興雅國小附設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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