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103學年度招生之「適齡幼兒」為3、4、5足歲幼兒,其中3足歲係指民國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出生者,4足歲係指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出生者,5足歲係指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者報名資格如下:
(一)一般入園資格:
1.第1階段:招收學區內年滿5足歲及3足歲之幼兒。
2.第2階段:倘有缺額才辦理,年滿5足歲、4足歲之幼兒不限學區均可登記;5足歲幼兒依登記順序優先錄取,如有缺額並以順位一:家有兄或姐就讀本園或本國小及順位二:家有三胎(含)以上之幼兒之4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如仍有缺額再錄取一般四足歲幼兒。
3.第3階段:如仍有缺額,招收4、3足歲不分學區幼兒。
(二)設籍本校學區: 興雅里、雅祥里、五常里、五全里、敦厚里、六藝里、新仁里(19鄰)、四育里(1、2、8鄰)、新聚里(1、3-6、9鄰)
(三)優先入園資格及錄取順序:
(1)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置生)、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幼兒
(2)危機家庭幼兒
(3)身心障礙幼兒其適齡之兄弟姊妹
(4)市立幼兒園或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5)多胞胎(含雙胞胎)且年滿5足歲幼兒
(6)父或母一方為新移民之年滿5足歲幼兒
(7)家有2胎(含)以上之年滿5足歲幼兒。
二、招生名額:
(一)本園設有(4-5足歲)四班,(三歲專班)一班,每班30名,共150名(含直升及優先入園名額)。
(二)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之幼兒園(每園依普通班級數計算,每班以招收1名為原則),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該班招收人數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核定減收人數辦理。
三、登記及報到日期:
(一)優先入園:103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2:00止,已錄取之幼兒採當日報到,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
(二)一般入園:
1.第1階段:103年6月05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2:00止,如遇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2:30起抽籤。已錄取之幼兒採當日報到,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
2.第2階段:103年6月07日(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2:00止,如遇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2:30起抽籤。已錄取之幼兒採當日報到,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
3.第3階段:103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至下午2:00止,如遇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2:30起抽籤。已錄取之幼兒採當日報到,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
五、登記手續: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家長印章。
103年5月19-23日家長參觀週,上午8:30~上午11:20歡迎您蒞園參觀
興雅附幼電話:27698786轉11、13、15 、17